关于政府购买综合行政执法办关于申请委托第三方广告服务公司打造党建工作室文化背景墙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办关于申请委托第三方广告服务公司打造党建工作室文化背景墙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五化”建设目标和具体举措,全面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考评,并每月对考评情况进行排名,将考评结果通报给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根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考评方案》要求,考评内容主要包括队伍建设、执法成效、案件办理三大部分,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实施百分制综合评分;其中队伍建设部分占45分,队伍建设的考核项目包括政治建设等,政治建设由理论武装及组织建设构成,根据评分要求,组织建设需满足党建氛围浓厚,建有党建阵地等要求。 根据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我办执法队伍“五化”建设的通报情况,目前存在党建氛围不浓厚、党建工作室面积较小等问题。为确保被考评项目满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考评方案》相关评分要求,我办对党建工作室进行重新选址,从2楼会议室内附属的一间面积较小的办公室,转移至执法队主楼5楼一间因近期用途调整而空置的办公室;该办公室面积适宜,但缺乏党建元素,为此,现拟申请委托第三方广告服务公司打造党建工作室文化背景墙,以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营造浓厚党建氛围。经询价,所需费用约5万元,拟从部门预算的执法工作经费中列支。 |
项目预算金额:50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77号
联系人: 叶建平
联系电话: 2909920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2 年 7 月 20 日
备注: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