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2年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非招标采购供应商建库(补录)资格审查公告
一、条件
本项目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2年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非招标采购供应商建库(补录)项目已审批通过,采购人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资格审查,有意的潜在申请人可报名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建库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SZ-2022-019
2、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2年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非招标采购供应商建库(补录)项目
3、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担沈海高速福泉段、福泉福州连接线高速公路的管养任务,管养公路里程数166.686公里,福州渔平高速公路运营筹备小组养管养公路里程数66.19公里。供应商库补录主要为三大类广告类、路产类、人劳类。
4、入库有效期限:入库公示期满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
本项目为补录,此前该项目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需重新申请。
(二)建库范围
1、广告类
视频、广告服务类。
2、路产类
执法装备与安全防护产品类。
3、人劳类
床上用品类。
三、申请人资质、资格要求
C类:广告类
C-1类:视频、广告服务类
①具有有效的涵盖设计、制作、代理发表国内各类广告、影视策划、交流活动策划等项目经营范围。
E类:路产类
E-1类:执法装备与安全防护产品类
①具有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
②售卖产品需符合执法标准。
注:如有特殊情况下,需先配货再结算。
F类:人劳类
F-2类:床上用品类
①具有有效的床上用品、纺织品、酒店及宾馆相关配套用品经营范围。
注:F类:人劳类:该类子类均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同类采购(服务)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达到100万元的业绩。
供应商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则可以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
(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中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条件(如国家有规定);
(六)财务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电子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八)没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省高速集团或者运营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采购资格且还在暂停、取消期限内;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审查标准详见附件《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2年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非招标采购供应商建库(补录)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五、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者,携带所申请类别要求相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并提供本单位项目联系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法人代表的章;或盖公司章、法人代表签字,签字盖章的资料,请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获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节假日建议采用邮寄方式报名)
2.如采用邮寄方式报名,请以公对公的形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账号:5919 0780 1810 902 2019)。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项目编号,公司以收到购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费用之日确定为购买日期。申请人并将付款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含通讯方式和邮箱)及联系地址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sean@163.com),邮寄费用自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资格审查。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一层楼本项目开标室;
3.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递交申请文件时应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递交方式二,快递方式: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按规定包封后快递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公司以签收申请文件时间确定为递交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在递交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文件包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扫描件电子文档(U盘)与申请文件一同包封后递交给代理机构联系人。
4.资格审查时间:将在2022年8月2日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届时可能要求申请人进行有关事项澄清,请参加资格审查单位保持通讯畅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相关内容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ygcg.fjcq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晋安区长乐北路195路名城广场十层福泉高速
联系人:齐女士
电话:17759061226
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850045289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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