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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嘉峪关至若羌高速公路嘉峪关至阿克塞段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 2024-05-20

S20 段 特

交易编号: A03-12620000224333349J-20240520-048972-7 招标编号:GXTC-A1-24110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嘉峪关至若羌高速公路嘉峪关至阿克塞段已由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甘政 办发〔2024〕4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酒政办发函〔2024〕15号批准实施,酒泉市人民 政府授权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机构,招标人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及嘉峪关市,主线起点位于嘉峪关市峪泉 镇,与S06酒嘉绕城高速及G30连霍高速相接,终点位于阿克塞,与G571阿克塞至拉配泉公路 顺接。昌马连接线路线起点位于酒泉市玉门市昌马镇,与本项目以一般互通立交相接;终点位 于酒泉市玉门市昌马镇,接昌马镇既有市政道路。石包城连接线路线起点位于酒泉市肃北县石 包城乡,与本项目以一般立交形式相接,终点位于酒泉市肃北县石包城乡,顺接S239双石公 路。

2.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内容包括S20嘉峪关至若羌高速公路嘉峪关至阿克塞段主线及昌 马连接线路线、石包城连接线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交叉、绿化及环保、 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全部工程(建设方案以最终核准为准)。

主线推荐方案路线全长373.199km,设置桥梁12825m/90座(大桥9256m/31座,中 桥3030.5m/44座,小桥538.5m/25座,涵洞530道);设置隧道5190m/1座;设置互通立 交10处,分别为嘉峪关枢纽立交(原位改造)、东镇立交、老君庙立交、赤金立交、低窝铺东 立交、昌马立交、鹰咀山立交、石包城立交、红柳峡立交、肃北枢纽立交。设匝道收费站8处、 公路管理所2处、养护工区4处、服务区6处、U型转弯4处。昌马连接线路线长3.764km,加宽利 用小桥67m/2座,设置涵洞4道。石包城连接线路线长2.905km,设置桥梁319m/3座(大 桥253m/2座,中桥66m/1座),涵洞8道。

2.3项目估算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941333.4万元(以实际批复为准),其中主线段投 资估算总金额为1928931.3万元;昌马连接线段投资估算总金额为6091.1万元;石包城连接线段 投资估算总金额为6310.9万元。由特许经营者100%出资,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为20%,融 资资金比例80%。

2.4招标范围:确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 移交。

2.5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同收费期),其中:

建设期包含前期工作准备期和施工期,前期工作准备期暂定不超过12个月,以特许经营协 议签订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如受用地等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经实施机构审批同意后 可按照分期、分批形式开展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及开工准备等工作;

施工期为48个月(即4年),以开工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日止; 运营期为360个月(即30年,以实际中标为准),自本项目收费许可取得之日起计。

注: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综合考虑符合届 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2.6其他:

2.6.1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 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

2.6.2中标特许经营者须按照实施机构要求在酒泉市为本项目成立项目公司(独立中标的特 许经营者可不成立项目公司)。

2.6.3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具 体实施方式。收费渠道包括车辆通行费及广告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收费方式包括主线封闭路 段按里程收费,实际以最终批复为准。

2.6.4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前12个月,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制 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等移交方案,负责过渡期内有关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移交的相关事 宜。特许经营期届满时特许经营者(成立项目公司时指项目公司)应向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完 好无偿、无条件移交本项目资馋。

2.6.5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 行建设、生产、运营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 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可由其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的则由特许经营者 另行公开招标确定。

2.6.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甘肃省收费公 路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划分标准》要求,该项目属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 参与的项目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且 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

3.2.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并且没有处于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2021和2022年度或2021、2022和2023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一年年末资产负债率小

于85%。

3.2.3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整体)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 算投资的3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38.8亿元人民币 (以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数值为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融资能力不低 于155亿元人民币(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或其 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

3.3业绩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整体)近五年以来(自2019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取得收费许可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条同时承担投融资和运营的收费公 路项目业绩(联合体整体以各方总和为准,可以是各成员单独参与的项目,也可以是以股东身 份参股的项目,需提供投资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或PPP合同)以及项目收费许可等证明材料 扫描件)。

3.4信誉要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 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5联合体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申请,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15家,鼓励民营企 业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内部股 权比例最大方。

3.5.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 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 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次招标中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5.4酒泉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提出投标申请,不 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联合成员或项目公司股东。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0日1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30日19时00分止。 5.2获取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

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 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 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

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 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09时00分;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八开标厅; 6.3本次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

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 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 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 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6.4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程序,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软件视频会议形 式,请各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机构钉钉账 号135********5089,并备注项目名称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甘肃省交通 运输厅网站(http://jtys.gansu.gov.cn/)上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5号 联 系 人:黄磊 联系方式:0937-2616192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1室

联 系 人:陈雅雯

联系方式:135********5089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话:0931-8485119

邮政编码:730030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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