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2024 年电视频道广告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2024 年电视频道广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HNZT-2024-11841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2024 年电视频道广告服务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 8 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为采购人提供电视广告宣传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金额为 8 万 元(含税)。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 75471 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 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 供应商 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 供应商 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竞争性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竞争性谈判应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3.2 获取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蔡锷路江北电信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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