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服务单位: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2、项目服务内容:2.2.1日常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行各类海报、折页、传单等,配合甲方品牌宣传、产品宣传的各类相关物料的设计制作及相关伴随服务;
2.2.2其他甲方需求的各类设计。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服务期:1年或履约期内结算总金额达到20万元时终止。
2.4、质保期:1年(自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在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类似广告设计制作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支付证明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内所有内容(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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