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4-2025年度广告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4-2025年度广告宣传项目已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2024年第1次品牌项目评审会、第11次行办会立项、第11次财审会审批同意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4]-113号
2.2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4-2025年度广告宣传项目。
2.3 招标内容:2024-2025年度广告宣传项目入围3家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广告策划服务、线上媒体投放服务、线下广告投放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地点:银川地区。
2.5 服务期限:一年。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并获得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在以往的招标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此项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投标人内部管理规范,近三年在行业内各项考核或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且无被集中或频繁投诉情况出现(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未被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或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提供承诺书);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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