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行委托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行2024年高铁站广告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编号: 0623-2475N3603113)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主要服务内容为在邵阳高铁站进行广告宣传,投放内容包括金融机构的品牌形象及重点业务宣传。需要提供包括设计、制作、上画、售后维护、行政审批等服务。
1.2采购估算金额: 采购估算金额为19.62万,投放位置等要求详见下表。
区域 | 标段名称 (形式需求) | 面积/尺寸需求 | 投放位置 | 曝光量需求 | 需求数量(个/块) | 需求时限 | 预算限价(万元) | 其他要求 |
邵阳高铁站 | 灯箱广告 | ≧15平方米 | 出站通道内 | 每天≧8小时 | 1块 | 6个月 | 19.62 | ?格式:高清;动态/静态:静态 |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与邮政储蓄银行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储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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