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
东风奕派 2025 年度营销策略代理项目(招标项目名称)
东风奕派 2025 年度营销策略代理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F25D-ZB-FW-00067-01/DF25A2BHA006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风奕派 2025 年度营销策略代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第 1 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数 量: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服务地点: 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其 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品牌及产品策略;整合营销策略;广告创意及执行;其他配套服务 。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项目实施时间: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
最高投标限价: ■√有:日常双月费年度合计(6个双月,即全年12个月总价)540万元人民币(含6%增值税) 。
付款方式: * 费用由甲方(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 1 )策略服务费:乙方于每双月结束后 30 日内提供双月费用验收材料,甲方以双月为单位进行验收和付款。甲方对乙方双月工作进行评分,填写《双月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一)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考评结果及验收材料交予甲方。
( 2 )传播物料制作费及平面制作费:报价单中传播物料制作及平面制作服务单价为结算单价执行上限,双方在对应报价表范围内开展业务。结算金额依据实际执行数量进行计算。单个项目执行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创意业务、平面制作业务及视频剪辑制作验收报告等资料(包括执行数量、输出作品、人工工时构成等其他结算资料)。
( 3 )本次确定的总价和项目单价为项目执行的最高限价,项目执行完成后,甲方审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项目的执行和费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乙方以审计报告的金额开具发票,办理结算手续。
( 4 )结算金额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6% ),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后,审核无误后挂账两个月付款。当月支付金额超过 10 万元,则支付方式为 50% 现金加上 50% 银行承兑 ( 承兑期限为 3 个月 ) ;未超过 10 万元则以全额现金方式支付。
2.3 其他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关于 投标人资格要求 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列明证明材料为准):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结果为准;
3.1.2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 3 年( 202 2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至少有 2 个 为汽车品牌或车型(不含 4s 店)提供的品牌或车型的年度营销策略代理服务案例(服务周期不少于 12 个月),其中至少有 1 个案例是新能源车型的年度营销策略代理服务案例,投标文件中提供前述服务案例的合同扫描件 ,且 其中至少有 1 个案例合同金额 400 万 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 1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实施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承接的业绩可列入总公司业绩);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涉及保密情形无法提供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函说明并同时承诺原合同金额不低于 3.1.2 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提供的合同应附带相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 30% ),以及进款单或收款单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 30% ),进款单或收款单扫描件应带有银行章。
6 )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不低于 3.1.2 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注:以上合同要求中涉及发票信息部分,评标时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对发票真实性进行查验。未能查询到发票信息或查询信息无法对应合同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投标,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任。
( 2 )其他: /
3.1.3 人员要求:
3.1.3.1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要求如下:
①开标前 30 日内出具的项目负责人 3 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投标人提供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 )查询参保证明的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提供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不能查询、验真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2 项目团队成员要求: /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 1 )近 3 年即 2021 年 -2023 年(或 2022 年 -2024 年)不得连续亏损。
( 2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同时满足:① 2024 年(或 2023 年)资产负债率小于 100% ;②近 3 年财务报表中至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1 ) 2022 年 10 月以前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需提供扫描件;
( 2 ) 2022 年 10 月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除提供扫描件外,还需同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 的查询方法,评审时将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 的查询结果为准,不能查询、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成立较晚的,只评审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 7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同类项目的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1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2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 13 )被《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 14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 15 )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https://www.plap.mil.cn )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 16 )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 17 )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 18 )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 19 )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 2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 12 ) - ( 17 ),以开标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3.1.6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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