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2025年中国联通新疆人民广播电台体系媒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949交通广播(09:30-10:00早《开心路路通》、19:30-20:00晚《开心路路通》);961新闻广播(08:45-09:00《新广早新闻》、09:00-09:30《新广行风热线》);1074维语交通文艺广播(19:00-20:00晚《开心路路通》)的广告投放服务。
1.2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3 采购预算:300万元(不含增值税);
1.4服务地点:乌鲁木齐;
1.5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6项目类型:服务;
2.供应商名称:新疆美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在《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
(2)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五)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的情形,新疆美网文化有限公司与新疆广播电视台签订了新疆人民广播电视台通讯行业独家代理授权合同,因此本项目需与新疆美网文化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招标项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五)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的情形,新疆美网文化有限公司与新疆广播电视台签订了新疆人民广播电视台通讯行业独家代理授权合同,因此本项目需与新疆美网文化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2)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新疆美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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