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销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5韩国营销中心ESG地铁广告费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5韩国营销中心ESG地铁广告费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5002314
1.3 项目类别:服务。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套)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2025韩国营销中心ESG地铁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 1 | 133,100.00 | 133,100.00 | |
合计 | 133,100.00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5年后近两年的实际使用量和2025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2025韩国营销中心ESG地铁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 韩国营销中心首尔市区办公室 | 自合同生效之日期【1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
文章推荐:
五公司广肇项目目广告物资采购公开询价方案-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肇高速改扩建工程gztj6标项目经理部广告采购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