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尊朋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高速路牌广告投放单位的公告
各报价单位:
贵州尊朋酒业有限公司受贵州尊朋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对贵州尊朋酒业销售有限公司采购投放高速路牌广告服务供应商组织公开采购,现邀请各单位就相关要求进行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一)项目名称:采购高速路牌广告投放单位。
(二)投放地址:中茅快线广告牌1块,坛厂至仁怀北高速段广告牌1块,仁怀至习水高速广告牌1块,G4215泸赤高速(泸州段)广告牌2块,均非高速路口。
(三)投放要求:
1.材质:户外喷绘布材质-双面彩色,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质;画面设计美观、简洁、大方,符合产品(基酒)宣传需求。
2.广告投放时间:1年,从首次画面上刊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接到验收要求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3.尺寸要求:广告载体限高速高杆广告牌或高速过街天桥广告牌,且高速高杆广告牌尺寸不得小于18m*6m*2面,高速过街天桥广告牌尺寸不得小于33m*3m*2面。
4.资质要求:报价供应商须具备高速公路广告牌设计、制作、发布相关能力,并提供投放广告位置的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
5.其他要求:线内牌,视野清晰,双向无遮挡,不得设置在弯道处;在发布周期内,除首次画面上刊外,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免费提供一次高速路牌广告设计、制作、上刊的服务。
(四)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五)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在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中以价格(总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经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须知:
1.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25000元(含税),各单位报价不得超出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广告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正式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全额开具符合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要求的发票进行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剩余20%作为尾款,待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3.价格组成:报价需包含设计、制作及后期广告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税金(专票)、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等工作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含税包干价),且租期内含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广告画面损坏的免费更换和一次广告内容免费更换。
4.合同签订:成交单位需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的15天内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采购人另行通知的,以通知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签合同或者逾期签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选择其他供应商。
5.承诺:详细承诺内容见附件3,虚假承诺的,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人将报价排序第一的供应商报价的广告牌进行实地勘察,如实地考察结果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将有权选择下一顺位报价供应商进行实地勘察。
7.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高速路牌首次广告的设计、制作、上刊的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司报价单内容和报价须知填写报价内容,不得对报价单内容进行修改,如报价单位修改报价单内容视为无效报价,对报价单内容有疑问的请联系采购人。
(二)本次采用网上一次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材料统一递交至《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相关平台操作事宜可参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三)网上报价时需包含以下资料,且需加盖公章,无公章或资料不齐全的,作无效处理: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报价单(需下载我司附件1中的报价单进行报价);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价可不出具委托书,但需在报价单中如实填写法人身份信息;非法定代表人报价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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