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2024年东茅岭、冷水铺、火车站广告牌维修整治、拆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4-1291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1.2项目内容:东茅岭、冷水铺、火车站广告牌维修整治、拆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项目预算:10.43万元(不含增值税)。
1.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1.5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6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7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1年。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043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2021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的类似项目至少一份,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不少于1人。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发布询比公告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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